小野清一郎(おのせいいちろう),明治24年生于岩手县盛冈市,父亲小野房次郎本是极有权势的资本家,后来经营失败而破产,明治27年就病逝了,由母亲抚育长大。他于明治44年升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大正六年毕业时,曾立志在牧野英一先生指导下研习刑法,但被校方以曾因病休学为由否决。大正七年11月成为东京地裁检事局检事。大正八年,他被聘为东大的副教授,次年前往柏林大学留学,接受到了贝林格倡导的“构成要件理论”和以构成要件论为中心所建构的犯罪论体系,这也使他后来的研究向理论法学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