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英国法理学家哈特在其《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法律实证主义的主 要观点:法律是人类的命令;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体系是一个“封闭的逻辑系 统”,可以通过单纯的逻辑手段从既定的法律规则中推导出正确的判决。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阐释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并对其作出评价。

法律实证主义又称法律实证论、实证法学,是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其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强调 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主要观点包括: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法律与道徳不存在必然联系,法律即使不符合道徳,也依然具冇效力和权威,“恶法亦 法”;法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司法审判应运用逻辑从现有规则中推出判决,而不应考虑其他价值因素。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存在立场、方法、观点上的分歧,它在捍卫法律权威性的同时, 促进了法律科学的发展。但它也存在局限性,法律的价值因素在现实中无法回避,单纯的逻辑推理并不能保证在疑难案件中得到唯一正确的判决。虽然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权威的工具,无论法律的善恶,都要遵守与执行,但法律也有社会性,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法律是在解决社会现实的纠纷和冲突,要求法律在追求权威性的同时,也必须考虑法律内在的道徳性和伦理价值。因 此,法律实证主义有利于法律特别是良法的制定。

多做几道

试论我国刑法理论中判断犯罪既遂的不同学说
试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017 年11 月25 日,甲(2003 年11 月26 日出生)在公共汽车上将手伸进丙的衣袋偷东西,丙发现后立即抓住甲的手。甲的同伙乙(2000年 12月5日出生)见状拔出甲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向丙胸部。丙情急之下拉过乘客陈某的胳膊挡在自己前面,乙刺中陈某胳膊,致其轻伤,甲、乙趁乱逃离现场。后乙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乙如实说明全部情况。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3.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4.本案中的犯罪分子具备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及相应量刑情节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2017 年3 月1 日,甲公司与乙银行书面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在建写字楼作抵押,抵押担保的债权为 2017年 3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借款合門项下的借款本息之和,但担保债权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签约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7年4月1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 2000万元借款合同。10月1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汪某代表公司所签借款合同,单笔限额为 3000万元。12月31日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 4000 万元借款合同,乙银行对甲公司股东会决议并不知情。
上述借款均在 2018年 12月I日到期,本息共计 6,500万元。同日,乙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书面通知了甲公司。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乙银行享有何种特殊抵押权?
2.汪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3.丙公司对在建写字楼是否享有抵押权?
4.本案中的抵押权在什么期间行使才能得到人民法院保护?
试论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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