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金融资产时,下列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有( )。
- A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不再调整
- B
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C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D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处置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再调整原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