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 A
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 B
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 C
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尚未偿还
- D
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未逾5年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尚未偿还
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未逾5年
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⑵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瞒未逾五年(选项D不当选);⑶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选项B不当选);⑷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⑸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不当选)。
多做几道
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下列选项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有( )。
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4年,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王某、石某、冯某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石某均以50万元现金出资,冯某以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作价15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00万元。公司债权人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冯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连带责任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不承担责任
冯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执行董事
总经理
执行监事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5%以15%以上
5%以15%以下
1%以5%以下
1%以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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