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的情形的是( )。
- A
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做承诺的
- B
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 C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
- D
唆使、协助或者参与上市公司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
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的情形的是( )。
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做承诺的
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
唆使、协助或者参与上市公司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⑤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公告的;⑥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做承诺的;⑦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⑧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⑨唆使、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多做几道
对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可以采取的刑事处罚措施包括( )。
Ⅰ.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Ⅱ.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Ⅲ.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Ⅳ.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Ⅱ、Ⅲ、Ⅳ
Ⅰ、Ⅱ、Ⅲ
Ⅰ、Ⅱ、Ⅲ、Ⅳ
Ⅱ、Ⅳ
下列关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Ⅱ.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为故意
Ⅲ.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Ⅳ.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
Ⅰ、Ⅱ、Ⅲ
Ⅰ、Ⅱ、Ⅲ、Ⅳ
Ⅱ、Ⅲ、Ⅳ
Ⅰ、Ⅳ
未经法定机关核准,公司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对其实施的以下处罚中,错误的是()。
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的罚款。
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客体是( )。
债权人的权益
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股东的权益
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