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其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侵害公司利益。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张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董事王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 A

    张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

    张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提出请求

  • C

    张某应该到法院起诉乙公司,而不能起诉董事王某

  • D

    张某在法定情形下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2)选项BC:公司董事王某的行为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张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不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3)选项D:张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多做几道

  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 A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 C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 D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下列选项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有(  )。

  • A

    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

  • B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C

    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4年,连选可以连任

  • D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王某、石某、冯某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石某均以50万元现金出资,冯某以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作价15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00万元。公司债权人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冯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连带责任

  • B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C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不承担责任

  • D

    冯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 A

    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 B

    执行董事 

  • C

    总经理  

  • D

    执行监事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 A

    5%以15%以上    

  • B

    5%以15%以下

  • C

    1%以5%以下    

  • D

    1%以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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