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其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侵害公司利益。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张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董事王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 A
张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
张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提出请求
- C
张某应该到法院起诉乙公司,而不能起诉董事王某
- D
张某在法定情形下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其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侵害公司利益。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张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董事王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张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张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提出请求
张某应该到法院起诉乙公司,而不能起诉董事王某
张某在法定情形下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多做几道
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下列选项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有( )。
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4年,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王某、石某、冯某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石某均以50万元现金出资,冯某以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作价15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00万元。公司债权人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冯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连带责任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不承担责任
冯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执行董事
总经理
执行监事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5%以15%以上
5%以15%以下
1%以5%以下
1%以5%以上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