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居民企业2011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3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3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1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公盏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1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时,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 A

    2.25

  • B

    7.8

  • C

    10.2

  • D

    18

D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讨利润。利润总额=3000-2300-150-400-140-14-6-7-18=-35(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会计利润的12%,当期会计利润为负,税前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实际发生18万元均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需纳税调增18万元。

多做几道

下列所得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 A

    职工的加班费补贴

  • B

    独生子女费补贴

  • C

    托儿补贴

  • D

    按国家规定的误餐补助

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地点是(  )。

  • A

    收入来源地

  • B

    税务局指定地点

  • C

    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 D

    纳税人选择并固定一地

德国公民史密斯先生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受其任职的境外德国公司委派,来华对该公司在华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史密斯先生2015年10月1日来华,2015年12月13日离境返回德国,期间取得境外德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6000元;,2015年11月一次性取得中国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同月,史密斯先生委托律师出售其在德国的一辆房车,取得转让收入170万元,该房车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2015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A

    2000

  • B

    10000

  • C

    9650

  • D

    404000

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职员,公司代其负担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0月王某取得不含税工资45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当月应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

    30.93

  • B

    156.25

  • C

    294.12

  • D

    330.25

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有(  )。

  • A

    子女教育费

  • B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 C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 D

    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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