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5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5万元),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1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 A
2.25
- B
2.70
- C
2.79
- D
8.00
某企业2005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5万元),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1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2.25
2.70
2.79
8.00
【解析】纳税调整前所得=3000-2200-150-400 140-14-6-7-8=75(万元);捐赠限额=75x 3%=2.25(万元),实际发生的8万元,可以扣除的是2.25万元。
【说明】按现行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利润=3000-2200-150-400-140-14-6-7-8=75(万元);
捐赠限额=75x3%=2.25(万元),实际发生的8万元.可以扣除的是2 .25万元。
多做几道
下列所得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职工的加班费补贴
独生子女费补贴
托儿补贴
按国家规定的误餐补助
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地点是( )。
收入来源地
税务局指定地点
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纳税人选择并固定一地
德国公民史密斯先生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受其任职的境外德国公司委派,来华对该公司在华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史密斯先生2015年10月1日来华,2015年12月13日离境返回德国,期间取得境外德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6000元;,2015年11月一次性取得中国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同月,史密斯先生委托律师出售其在德国的一辆房车,取得转让收入170万元,该房车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2015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2000
10000
9650
404000
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职员,公司代其负担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0月王某取得不含税工资45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当月应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30.93
156.25
294.12
330.25
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有( )。
子女教育费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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