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中,符合企业分立业务所得税处理方法的有( )。
- A
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企业承继
- B
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 C
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不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
- D
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与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 E
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的交换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
25%的,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