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措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 )。(2007年)
- A
只能是纳税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 B
可以是其权利直接被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
- C
可以是企业纳税人的财务人员
- D
必须是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根措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 )。(2007年)
只能是纳税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可以是其权利直接被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
可以是企业纳税人的财务人员
必须是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1)行政复议申请人只能是“民”,排除选项D;(2)选项c:如果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应以该纳税人企业为申请人,而非以其财务人员为申请人,予以排除;(3)选项AB: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时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谴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多做几道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
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委员套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机构。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
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套,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套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套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
债权人
管理人
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债务人
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5牟回忆版)
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破产重整期问,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破产重整期问,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前不得申报债权
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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