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制度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下列有关公司法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3年)
- A
公司法人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民事权利能力终止
- B
公司法人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民事权利能力中止
- C
公司法人的设立始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 D
公司法人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之“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下列有关公司法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3年)
公司法人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民事权利能力终止
公司法人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民事权利能力中止
公司法人的设立始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公司法人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之“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1)选项AC: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2)选项B:公司的权利能力没有“中止”一说;(3)选项D:有限责任,是指“出贵人”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承担的责任。
多做几道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
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委员套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机构。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
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套,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套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套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
债权人
管理人
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债务人
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5牟回忆版)
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破产重整期问,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破产重整期问,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前不得申报债权
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