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价值1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日送达甲企业,双方约定付款期限至3月20日,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前所有权仍由乙企业保留。3月10日,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企业已支付80万元贷款,甲企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则关于该买卖合同,下列各项处理中,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 A
乙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该合同
- B
乙企业主张取回设备
- C
付款期限在3月10日视为到期,甲企业应支付剩余货款
- D
甲企业未支付的20万元货款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2015年1月14日,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价值1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日送达甲企业,双方约定付款期限至3月20日,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前所有权仍由乙企业保留。3月10日,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企业已支付80万元贷款,甲企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则关于该买卖合同,下列各项处理中,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乙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该合同
乙企业主张取回设备
付款期限在3月10日视为到期,甲企业应支付剩余货款
甲企业未支付的20万元货款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1)选项A对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2)选项 B买受人破产,但其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出卖人不能再主张取回标的物;(3)选项C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4)选项 D因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来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买受人管理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导致出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出卖人有权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多做几道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
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委员套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机构。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
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套,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套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套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
债权人
管理人
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债务人
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5牟回忆版)
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破产重整期问,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破产重整期问,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前不得申报债权
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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