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自用的一栋办公楼对外出租,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1月1日,由于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成熟,已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该办公楼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同税法折旧),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5800万元。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假定除上述对外出租的办公楼外,甲公司无其他投资性房地产。不考虑其他因素,2010年1月1日,该变更事项对甲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为( )。
- A
2025万元
- B
2250万元
- C
2700万元
- D
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