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工业企业,拥有三幢房产,分别为厂房A、厂房B和一幢办公楼,其中厂房A所占用的土地是2008年划拨取得 。2015年有关甲企业房产的事项如下:(1)2013年5月,甲企业以厂房A为乙公司的2000万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招商银行 。乙公司于2015年3月破产,甲企业无力承担担保责任,拍卖厂房A取得价款1500万 。(2)2015年12月,甲企业曾为添置一套新的生产设备而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厂房B提供抵押;同时向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以厂房B所占土地之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该厂房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甲企业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于2月10日和2月1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于2月14日分别向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2015年12月,两项贷款同时到期,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欠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分别为1075万元和537万元,经协商,将甲企业的厂房B变卖,所得价款为1300万元 。(3)2月1日,甲企业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由于资金使用量不确定,因此以办公楼提供最高额抵押,办公楼评估价值800万元,双方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债权确定时间为6月1日 。此后甲企业借入的贷款情况如下:①3月1日借入100万元;②4月12日借入200万元;③5月10日借入360万元 。6月1日时,甲企业只清偿了3月1日借入的100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578万元无法清偿,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将甲企业的办公楼拍卖用于清偿,拍卖价款为900万元,中国银行要求以全部的欠款578万元优先清偿 。2015年3月1日,甲企业与某加工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加工厂为其提供热处理加工,该厂加工完成后发现A企业急需一批与其所加工材料相同的原料,于是将甲企业的原材料以市场价格转让给了A企业,A企业不知该原材料是甲企业委托加工厂加工的,购回后立即投入了生产,甲企业得知情况后要求A企业立即返还剩余的材料并给予其赔偿,双方发生了纠纷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厂房A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可使用多少年?(2)招商银行对1500万的拍卖所得价款是否可以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3)甲企业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4)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5)厂房B变卖后,应如何清偿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贷款?并说明理由 。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各自可以获得多少清偿额?(6)中国银行的债权清偿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甲企业与A企业的纠纷中,谁享有原材料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8)甲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加工厂返还原材料?并说明理由 。(9)甲企业在与A企业的纠纷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哪个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A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A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A公司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甲市,生产基地则在乙市;A公司的债权人之一B建材公司因经济纠纷于2个月以前起诉A公司;A公司欠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的800万元贷款是用A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A公司曾为C公司向工商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人,现C公司借款已到期,C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C公司亦被申请破产 。A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 。该和解协议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但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对该和解协议不予认可,宣告A公司破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A公司破产的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并说明理由 。(2)A公司与B建材公司之间未审结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建设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5)A公司是否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申请和解?并说明理由 。(6)债权人会议是否通过了和解协议?并说明理由 。(7)人民法院是否可以裁定宣告A公司破产?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