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

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

二人共进晚餐

D

乙盗窃他人财物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选项A,甲、乙通过达成房屋出租的意思表示,房屋出租的法律行为成立,以后期间,还可以对房屋出租的有关事宜进行变更、房屋租赁期满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因此,该选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B,二人的约定,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对于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

        选项C,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对于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

        选项D,乙因盗窃行为会收到法律的制裁,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法律规定,并非由乙的意思表示所决定,因此,乙的盗窃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综上,本题应选A。

多做几道

  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 A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 C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 D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下列选项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有(  )。

  • A

    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

  • B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C

    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4年,连选可以连任

  • D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王某、石某、冯某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石某均以50万元现金出资,冯某以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作价15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00万元。公司债权人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冯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连带责任

  • B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C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不承担责任

  • D

    冯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 A

    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 B

    执行董事 

  • C

    总经理  

  • D

    执行监事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 A

    5%以15%以上    

  • B

    5%以15%以下

  • C

    1%以5%以下    

  • D

    1%以5%以上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