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6年3月,顾某为普通合伙人,丁某为有限合伙人。2017年3月,潘某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甲公司从潘某处借款800万元。2018年5月,甲的合伙人变更为乙公司(普通合伙人)和丙公司(有限合伙人),同时,顾某和丁某退休。后因甲迟迟不归还800万元借款及利息,潘某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
顾某作为甲公司普通合伙人,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B
丁某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已经退休,不再承担该项债务责任
- C
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普通合伙人,应当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D
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该项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