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教室耳机,每副单价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棱愿向贵厂订购w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O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大学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问题:(1)甲厂向乙大学的发函是否属于要约?为什么?(2)乙大学向甲厂的回函是否属于承诺?为什么?(3)乙大学的拒收行为是否是违约?为什么?
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的产品标识有哪些要求?
简述生产者的产品内在质量义务。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