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自2013年1月1日起承包一家位于市内的国有招待所,根据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后的招待所经济性质不变-承包期为3年,每年上交承包费50000元,经营成果归承包者,承包期内应缴纳的各项税款(包括教育费附加)均由林某负责。2014年2月初,林某到地方税务局报送了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有关纳税资料。资料显示:2013年招待所营业收入2 100 000元,营业成本1200000元,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5 500元-期间费用800 000元(其中包括50名员工的工资460 000元以及林某的工资20 00{)元,未超过当地政府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亏损15 500元。2014年4月,地方税务局对招待所进行税收检查,发现该所在201 3年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客房收入200 000元未入账。(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80000元全部计入了费用(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为600000元)。(3)期间费用中包括广告费支出5O 000元.市容、环保、卫生罚款30 000元,业务招待费40 000元。(林某取得的工资收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求:计算林某2013年应补(退)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具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教育费附加的计费依据和征收管理有哪些规定?
简述未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
某部队将一辆原属于车辆购置税免税车辆改制为后勤用车。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5年,经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80000元。要求:计算该车辆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某企业2014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实收资本比2013年增加100万元。(2)与银行签订一年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年利率5%。(3)与甲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格450万元。(4)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乙公司提供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本企业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5)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6)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及保管费用共计2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印化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