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按年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大明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有关资料如下:
(1)2013年10月2日以500万元购入一宗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与税法相同),并开始建造一栋写字楼。2014年12月写字楼建造完成并交付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建造成本为25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与税法相同)。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与税法相同)。
(2)2015年12月18日大明公司与大汉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大明公司将一栋写字楼整体出租给大汉公司,租期为3年,年租金为1000万元,从2016年起每年年末支付。2015年12月3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
(3)2016年支付写字楼的修理费用1万元。
要求(1)编制2015年12月31日将写字楼及其土地使用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要求(2)编制2016年收到租金(假定按年确认收入)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支付写字楼修理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计算2016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金额以及影响2016年营业利润的金额;
要求(3)假定租赁期满后收回,编制有关租赁期满后将写字楼转为自用办公楼的会计分录;
要求(4)假定租赁期满后将其出售,售价为30000万元,编制有关会计分录(不考虑处置时的相关税费);
要求(5)假定2017年1月1日,大明公司认为,出租给大汉公司使用的写字楼,其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27500万元,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编制2017年1月1日追溯调整的会计分录。
【简答题】
编制2015年12月31日将写字楼及其土地使用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