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桌名牌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10年5月开始工作后,在试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特别是在一项合同审查中,没有对该合同的重大纰漏提出法律意见,导致公司损失巨大。公司于2010年12月了解到,李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于是公司立即主张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1)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2)若李某此时已经怀孕,公司是否还有权解除合同?依据是什么? (3)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损失?
简述协商工资应参考的因素。
简述工资的特征。
简要说明欠薪支付保障措施。
最低工资
名词解释: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