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理由是 ( )
- A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 B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 C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 D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理由是 ( )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违法现象,包括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以及内容违反公司章程两种情况,如果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应当按照决议无效处理而不是撤销决议。答案为C。
多做几道
下列主体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是( )
公司董事
公司监事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职工代表大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哪一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清偿到期债务
向银行贷款时用公司厂房提供财产担保
借款给第三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交易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核查债权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决定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
依我国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是()
股东会
董事会
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
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是( )
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因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不履行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付的费用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