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53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 ( )
- A
向股东大会反映
- B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
向监事会反映
- D
向工商部门反映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53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 ( )
向股东大会反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监事会反映
向工商部门反映
《公司法》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案为B。
多做几道
下列主体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是( )
公司董事
公司监事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职工代表大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哪一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清偿到期债务
向银行贷款时用公司厂房提供财产担保
借款给第三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交易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核查债权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决定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
依我国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是()
股东会
董事会
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
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是( )
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因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不履行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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