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邓某、吴某均系某市彩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7年12月7日,二人又与陈某一起合伙办了一个服装厂,生产职业女装,其产品与彩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公司发现邓某和吴某的行为后,罢免了邓某和昊某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还要求:人将在经营服装厂期间所得的收入交给公司,二人不同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二人把经营服装厂的所得交给公司。  问:(1)邓某、吴某作为公司的董事违反了什么规定?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邓某、吴某作为彩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违反了公司法第149条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即“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邓某、吴某经营服装厂的全部所得应归公司所有,法院应支持彩虹公司的诉讼请求。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

简述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破产撤销权

  简述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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