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 A
记名公司债上应记载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 B
记名公司债券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 C
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D
对于无记名债券,谁持有,谁就是公司的债权人
- E
记名债券转让后还得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下列关于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记名公司债上应记载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记名公司债券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对于无记名债券,谁持有,谁就是公司的债权人
记名债券转让后还得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我国《公司法》第160条规定,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157条规定,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债券日期、债券编号、票面金额、利率等内容。据此可知,题中全部选项都是正确的。
多做几道
下列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
破产财产受理时,债务人所有的和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固行使破产撤销权和认定破产无效行为而取回的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谊出资人缴纳的所欠缴出资的财产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应归还于公司的财产
在我国,破产制度适用于( )
民办非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主体有( )
债权人
债务人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股东
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债务人的董事会
人民法院受理甲家具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甲公司财产的下列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一批货物转让给了乙公司
甲公司对丙公司本没有财产担保的货款提供了一辆轿车进行抵押
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虽然还未到清偿期,但甲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货款
甲公司放弃了戊公司对其所欠的1万元已到期的货物保管费
甲公司将一批家具赠与某学校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且法院已裁定受理。下列正确的选项有()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无权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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