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谁召集,并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多少日内召开 ( )
- A
债权人代表15日
- B
人民法院 15日
- C
管理人 30日
- D
人民法院 30日
企业破产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谁召集,并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多少日内召开 ( )
债权人代表15日
人民法院 15日
管理人 30日
人民法院 30日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企业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多做几道
下列主体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是( )
公司董事
公司监事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职工代表大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哪一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清偿到期债务
向银行贷款时用公司厂房提供财产担保
借款给第三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交易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核查债权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决定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
依我国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是()
股东会
董事会
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
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是( )
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因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不履行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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