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宣告时,对于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其所有权人可以行使 ( )
- A
取回权
- B
别除权
- C
抵销权
- D
撤销权
在破产宣告时,对于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其所有权人可以行使 ( )
取回权
别除权
抵销权
撤销权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取回权。取回权是指在破产宣告时,由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不属于破产企业所有的财产,如他人的寄存、寄售物品,或破产企业租赁的他人财物等,所有权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该物。
多做几道
下列主体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是( )
公司董事
公司监事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职工代表大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哪一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清偿到期债务
向银行贷款时用公司厂房提供财产担保
借款给第三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交易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核查债权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决定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
依我国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是()
股东会
董事会
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
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是( )
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行政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因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不履行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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