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东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辽东公司2011年至2017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2月1日,辽东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6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60万元。另发生保险费和运输费60万元,款项均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2011年12月1日,辽东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该产品的成本为31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生安装工人工资10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3)2011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38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2016年12月31日,因替代产品的出现,辽东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辽东公司预计该生产线在未来5年内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2021年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该生产线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形成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400万元,假定按照5%的折现率和相应期间的时间价值系数计算该生产线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 600万元,已知部分复利现值系数如下:
(5)2017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6)2017年5月31日,辽东公司开始对该生产线进行改良。在改良过程中,拆除部件的账面价值为220万元,将其变卖取得价款40万元;领用工程物资及替换部件共计400万元;应付在建工程人员职工薪酬80万元;另发生其他费用80万元并以银行存款支付。
(7)2017年7月15日,改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2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7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未发生减值。
【简答题】
计算该生产线201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