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案件受理费
简述诉讼费用予以退还的情况。
司法救助
简述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主要情况。
简述人民法院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试述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包括以下四种: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法学领域的共通性研究方法。民事诉讼法学以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经验事实的剖析来发现问题、揭示成因、提炼规律并总结经验教训,进而在完善和发展理论的同时,为实践状况的优化提供核心支持。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法。以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为指引,民事诉讼法典的编、章、节、条、款、项之间具有不同程度的关联性,同时又保有各自的特有属性。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联系的方法。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密切相连,一方面,民事实体法之预设功能的实际发挥依赖于民事程序法的保障,没有相配套的程序制度和规则,民事实体法所设定的权利叉务关系及相应的救济路径,将无法真正实现;男一方面,程序法之预设价值目标的实现,以民事实体法的存在为基本前提,在实体性规范缺位的情况下,程序性规范将失去作用场域。此外,在实体法中常常含有程序性的规范,例如关于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的规定。
(4)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是指通过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阶段进行比较,能够探寻其相互间的联系性和差异性,进而在掌握理论和制度的发展脉络及总体趋势的同时,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原理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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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
简述诉讼费用予以退还的情况。
司法救助
简述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主要情况。
简述人民法院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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