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国人乔治(15岁)在中国购买了一辆私人轿车,在驾驶过程中汽车出现机械故障,导致汽车与路边护栏相撞,乔治因此住院治疗3个月。出院后,乔治以汽车销售商违约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损害赔偿。在诉讼中,汽车销售商对乔治的民事行为能力提出质疑,认为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张销售合同效力待定。依照我国的冲突规范,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在本案中,当甲国法的内容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采取的做法是什么?( )

  • A

    驳回起诉

  • B

    适用我国法律

  • C

    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 D

    适用一般法理

B

多做几道

在英国,“合同自体法”首先是指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其次则是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莫里斯提出“侵权自体法”,是认为( )

  • A

    首先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其次是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B

    首先是侵权行为地法,其次才是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C

    尽管在侵权案件中,行为地法与案件通常存在着最密切联系,但仍有必要把“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它的自体法

  • D

    尽管“自体法”(properlaw)的概念最早是在合同领域提出的,但现在包括侵权行为在内,都有各自的“自体法”

根据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第1条第3款规定的精神,在一个单一的航空运输过程中,如果一个旅客受到三次损害,则他得到的赔偿的最高限额为( )

  • A

    62500金法郎

  • B

    125000金法郎

  • C

    250000金法郎

  • D

    375000金法郎

传统上主张对“侵权行为适用法院地法”的主要依据是认为( )

  • A

    侵权行为与刑法上的犯罪行为类似,而对犯罪各国一贯只适用法院地法

  • B

    侵权行为的加害地与结果发生地有时并不一致,适用法院地法最为方便、公正

  • C

    侵权行为既属法定之债,此处的“法定”的法,无疑只能指法院地的法律

  • D

    侵权行为之诉乃由受害人提起,因而由他向其提起诉法的法院适用自己的法律乃受害人的预期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同一船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在哪里,其损害赔偿均适用()

  • A

    理算地法

  • B

    法院地法

  • C

    侵权行为地法

  • D

    船旗国法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

  • A

    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 B

    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 C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 D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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