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代理为积极代理的成立条件有
- A
须代理人为意思表示,并在票据上签章
- B
须在票据上记载本人的姓名或名称,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
- C
须在票据上表明代理之旨
- D
代他人作成票据,并代他人在票据上加盖印章
- E
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并加盖自己的印章或签名
票据代理为积极代理的成立条件有
须代理人为意思表示,并在票据上签章
须在票据上记载本人的姓名或名称,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
须在票据上表明代理之旨
代他人作成票据,并代他人在票据上加盖印章
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并加盖自己的印章或签名
多做几道
根据我国票据法,属于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
委托支付的文句
出票日期
付款日期
收款人
出票人
保付支票的特点有()
出票人、背书人免除票据责任
由付款人承诺保付
保付不附条件
保付资金来源于出票人存款
付款人不得以资金关系对抗善意持票人
依据我国现行《票据法》,有权作为本票出票人的机构有()
外资银行
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
股份制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
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绝对应记载事项有()
收款人
确定的金额
付款地
付款日期
付款人
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委托支付文句
出票日期
付款日期
收款人
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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