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汽车司机.1996年10月,他所在单位为职工统一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个职I保险金额为l万元,保期一年。单位领导对此未在公众场合宣布受益人指定为单位的问题,只是在职工会上讲为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险。被保险人王某当时来参加会议,但后来听人讲过,也未指定受益人。1997年3 月,被保险人王某在驾驶车辆途中不幸撞车身亡,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l万元,保险金受益人为其单位,王某受益人以该单位属侵权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谁是这笔保险金的受益人?
简述责任保险合同的第三人的法律含义及其范围。
名词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简述责任保险合同的特征。
简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名词解释责任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