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案例:李彦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其父李万山与弟弟李刚居住在老家郑州,妹妹李娜居住在沈阳。2008年8月25日,其父在郑州病逝,留有住房1套,李彦和李娜考虑多方面情况,决定放弃继承权。2008年8月30日,在料理完其父的丧事后,二人在郑州向李刚表示放弃继承权,让李刚继承全部遗产,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问:(1)应向何地公证处如何提出申请?(2)公证处在办理此项公证时应重点审查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1)应向何地公证处如何提出申请?6-66查看关联知识点
李刚应当向郑州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1分)因为本案是不动产公证,按照我国公证法的现行规定,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2分)

(2)公证处在办理此项公证时应重点审查哪些内容?8-91
公证处在办理此项公证时,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李刚的身份情况;(1分)
(2)李刚妹妹和李彦的意思表示,即是否处于真是意思放弃继承权;(2分)
(3)李刚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2分)
(4)所继承财产的相关情况;(1分)
(5)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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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免费为70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儿女支付赡养费。在开庭当天,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到白律师,白律师说:“本来就是免费的,已经给你写了诉状,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出不出庭都由我。”  问题:白律师说得对吗?

案例:王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丁某往来多次后,丁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王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丁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朱某,透露了丁某公司准备低价从黑龙江某乡镇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朱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丁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问:根据有关规定,对王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张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代理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李某往来多次后,李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张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李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昊某,透露了李某公司准备代价从河北安国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昊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李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问: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简述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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