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刑事诉讼法中,期间扣除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期间的扣除,是指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特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间。主要情形有:
(1)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2)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3)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4)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5)人民法院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执行。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6)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时间不计入人民检察院办案期限。
(7)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时间不计入人民检察院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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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法律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被告人郑某目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车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问题: 检察机关将抢劫罪与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公诉变更可以分为撤回起诉、变更起诉、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

  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我国实行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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