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新闻材料,根据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2011年1月18日中午,英国的公众从电视直播看到这样的情景:上议院里不少议员极度疲倦,有的甚至干脆打起了瞌睡,因为他们已经进行了持续21小时的辩论,这场辩论是在前一天下午3点钟开始的。英国媒体说,这可能是英国上议院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辩论。辩论的内容是涉及改革选举制度和重新划分选区的《议会选举和选区法案》。由于分歧太大,辩论只得彻夜进行。虽然辩论在中午1点“暂停”,但只是因为要举行三名新议员的就职仪式,然后辩论还将在当天下午晚些时候继续进行。目前,在野党和执政联盟关于《议会选举和选区法案》的严重分歧还没有显示出弥合的迹象。这是一项对英国选举体制有着重要影响的法案。根据英国选举委员会的规定,选举改革法案必须在2月16日前通过,并在5月份提交全民公决。但是,许多议员对现有法案中的第二部分、尤其是关于重划选区、减少下议院议席的内容存有异议。令人感兴趣的是,近十年来,英国上议院出现过多次马拉松式辩论。尽管上院议员并非民选产生,但他们对于法案审议的“较真”程度,看来并不亚于下议院。【材料二】英国选举委员会5月6日晚公布的初步计票结果显示,在5日就改革议会选举制度举行的全民公投中,英国选民否决了以“排序复选”制替代现行的“简单多数”制的议会选举改革法案。本次公投的投票率为42%,选民以69%的反对票对31%的支持票否决了这项议会选举改革法案。选民普遍认为“简单多数”制已沿用百年,简单易行,有其合理性。按照英国现行的议会选举制度,每个选区产生一名议员,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即可当选。而“排序复选”制则要求选民根据自己的偏好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候选人如得到过半数的“第一偏好票”即告当选,如果没有任何候选人得票过半,那么得票最少的人将被淘汰,同时根据其所获选票上的第二选择对其所得选票重新分配,以此类推,直到有人得票过半。力主改革选举制度的自由民主党认为,当选的议员应该或多或少、在不同程度上得到本选区大多选民的支持,不应该存在对是否能代表大多选民的质疑。尽管自由民主党与保守党在去年组成了联合内阁,就改革选举制度举行公投也是自由民主党同意联合组阁时提出的主要条件,但是,保守党对改革选举制度并不热心甚至强烈反对,全民公投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自由民主党遭到了重大挫折。回答以下问题:(1)英国上议院在立法过程中发挥什么作用?(2)英国现行的选区划分制度有何特点?(3)自由民主党为什么竭力主张改革选举制度,而保守党却主张相反?
简述西方国家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
简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行政裁判制度发生的重大变革。
阅读下列材料,并根据材料后的问题作出回答:【材料一】美国宪法《权利法案》(即前十条宪法修正案)中,有两条直接提到陪审团:第五修正隶说,“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第六修正案说,“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材料二】轰动一时的天津人赵燕被美国海关及边界防卫队执法人员洛德斯殴打一案发生后,美国司法机关即组成大陪审团,听取检察官的报告,决定是否起诉洛德斯。大陪审团成员是通过随机抽取驾照号码的办法从当地普通公民中选出的。洛德斯一案的大陪审团包括5名黑人和18名白人。在听证中,检察官雷德菲尔向大陪审团提交了受害人的照片以及多位证人的证词。赵燕本人还现场模拟了事发时肩挎照相机和背包、手拿衣服的情景,证明事件发生时,受害人根本不可能挣扎。检察官最终说服了大陪审团,23名成员一致裁决:起诉洛德斯。请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一中,第五、第六修正案中的陪审团是同一种类型的陪审团吗?若不是,是哪两种类型?区别是什么?(2)材料二中,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是什么?其他挑选成员的方式是什么?
试述英国陪审团制度的起源。
审检合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