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7年4月10日,陈某到某商业银行新民储蓄所存款500元。记账员接过陈某所写的储蓄存款凭条和现金后,只对现金进行了清点而未认真查对凭条便开出了5000元的存单,并在存单记账栏加盖个人名章,随即将存单、凭条及现金交给复核员,复核员复核后也在存单复核栏加盖个人名章,将存单交给陈某。当日下班前结算时,储蓄所发现有4500元的短款,经过核对才发现,陈某自己填写的储蓄凭条的大小写均为500元,储蓄凭条账号与存单账号相同,储蓄凭条上记明陈某存款为5张百元票。新民储蓄所于是要求陈某更换存单,陈某不同意,某商业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1)存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2)一般存单纠纷的处理规则是什么?(3)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存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2-5-149
存单是一份合同或者债权文书,它是对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关系的一个最直观的证明。(3分)
(2)一般存单纠纷的处理规则是什么?2-5-152
一般存单纠纷的处理规则是:
①存单与存款关系双重真实原则。(1分)
②如果存单真实,则存款关系是否真实的举证责任由银行承担。(1分)
③如果存单有瑕疵,举证责任在存单持有人与银行之间进行分配。(1分)
④如果有充足证据证明存单系伪造、变造,法院将确认存单无效,驳回持有人要求兑付的诉讼请求,或根据实际存款数额进行判决。(1分)
(3)本案应如何处理?2-5-152
本案中,陈某和储蓄所都承认储蓄存款关系的存在,只是对存款数额发生争议。陈某提供了储蓄所开出的5000元存单,因此,储蓄所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陈某的存款本金为500元,而不是5000元。事实上,储蓄所向法庭提供了陈某自己填写的储蓄存款凭条,大小写均为500元,储蓄凭条账号与存单账号相同,储蓄凭条记明陈某存款为5张百元票。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陈某的存款数额为500元,储蓄所应当兑付的金额也是500元。所以,陈某应返还某商业银行4500元。(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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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甲乙双方串通签订买卖合同,从A银行贷款900万从事房地产投资,A银行要求他们担保,于是他们欺骗丙说是为了购买原材料而贷款,于是丙作为保证人提供T保证。后因房价暴跌,债务人甲、乙无法还款.导致A银行损失900万元。于是A银行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1)甲、乙烈方与A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丙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  (3)倘若丙知道两人贷款炒房.但碍于情面而提供担保,丙应承担怎样责任?

  简述保证人的补偿权利。

星真清不华保呢女尔.甲公司缺少流动资金交死就来请情,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题水被台星与空。2006年3月21日交死就来请情,银行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交死就来请情,贷款金额2000万元交死就来请情,期限一年题水被台星与空。同日交死就来请情,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交死就来请情,将甲公司一栋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交死就来请情,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题水被台星与空。也在同日交死就来请情,乙商场与银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交死就来请情,约定乙商场为甲公司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题水被台星与空。上述合同签订后交死就来请情,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题水被台星与空。但贷款到期后交死就来请情,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交死就来请情,无力还款交死就来请情,银行经过考察交死就来请情,认为作为抵押的办公楼有行无市交死就来请情,变现十分困难交死就来请情,而保证人乙商场实力雄厚交死就来请情,有还款能力交死就来请情,因此要求乙商场承担保证责任交死就来请情,乙商场则提出银行应先处置抵押物交死就来请情,不足部分才由商场承担题水被台星与空。银行遂将甲公司和乙商场同时诉至法院交死就来请情,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题水被台星与空。问该机连母干林画:题收使红(1向王林照能石经联)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关系?题收使红(2向王林照能石经联)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题收使红(3向王林照能石经联)乙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什么?

  名词解释:抵押

名词解释题: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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