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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公司与大唐公司签订了一项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大唐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符合免增值税条件)、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类)、一批库存商品和以债转股的形式抵偿欠大明公司货款4 000万元(大明公司已对该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640万元)。协议内容内容如下:大唐公司的无形资产原价为1 000万元,已计提摊销300万元,减值准备20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720万元(其中成本为64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80万元);库存商品的成本为320万元;在债务重组当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812万元,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同时,大唐公司以其自身普通股600万股(面值1元,市价2.5元)转换为大明公司对大唐公司的投资(持股比例为25%),在转换日大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 400万元;除此之外,大明公司将剩余货款的20%进行豁免,豁免后剩余部分延期2年,并约定:若大唐公司盈利,则年利率为5%,若没有盈利,则年利率为3%。大明公司预计大明公司延期2两年内很可能实现盈利。(注:大唐公司与大明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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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编制大明公司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