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授权公众媒体及其他机构刊载或者转发涉及具体上市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慎重评估,充分论证必要性,并符合以下( )要求。
Ⅰ.与相关公众媒体及其他机构作出协议约定,明确由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
Ⅱ.通过公司网站等途径披露本公司授权公众媒体及其他机构刊载或者转发证券研究报告有关情况,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Ⅲ.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相应的后续解读服务,防止误导公众投资者
Ⅳ.具备相应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