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及其子公司(乙公司)2015年至201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年12月2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将生产的一台A设备销售给乙公司,售价(不含增值税)为1 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将A设备交付乙公司,并收取价款。A设备的成本为800万元,未发生跌价准备。乙公司将购买的A设备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于交付当日投入使用。乙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A设备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以52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将A设备出售给独立的第三方,设备已经交付,价款已经收取。甲公司在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因乙公司处置A设备确认的损失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