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发起人王某于2017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

董事郑某于2017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

监事吴某2017年6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D

经理王某2018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选项A不符合,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选项B符合,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所持股份不超过1 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选项C不符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选项D符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项中,王某转股份时,已经离职超过半年,因此,可以转让。

  综上,本题应选BD。

多做几道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 。

  • A

    事实清楚

  • B

    标的额较小

  • C

    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 D

    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

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

    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B

  • B

    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A

  • C

    债务人企业甲公司

  • D

    甲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

甲企业.乙企业与丙企业2010年5月共同购买一幢厂房用于各企业的生产经营,依照协议,三方企业约定对该套工业房屋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并约定不得分割。2013年10月,人民法院宣告乙企业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关于该事项,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如果该厂房被分割而给甲企业和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企业应给予赔偿,甲企业和丙企业有权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 B

    宣告乙企业破产清算的事实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三方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破产管理人可以请求分割

  • C

    如果该厂房被分割而给甲企业和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企业应给予赔偿,该赔偿应作为破产费用清偿

  • D

    如果该厂房被分割而给甲企业和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企业应给予赔偿,该赔偿应由甲企业和丙企业分别以普通债权申报清偿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下列事项没有表决权的有()。

  • A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 B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 C

    通过和解协议

  • D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2014年2月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申请,则在尚未审结的下列案件中,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 。

  • A

    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人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

  • B

    债权人B公司对甲公司的高管张某提起的协助股东抽逃出资责任的诉讼

  • C

    债权人C公司对甲公司提起的清偿货款的诉讼

  • D

    债权人D公司要求甲公司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在抽逃出资范围内的清偿责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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