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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假设上海江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泽公司)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于2018年1月1日向江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江泽公司,江泽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江泽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江泽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在2017年1月,江泽公司提前清偿长沙荣光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到期的65万元的货款债权;
②2017年2月,江泽公司赠与武汉某酒店价值80万元的设备一台;
③2017年9月,江泽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汽车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17年10月,江泽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17年11月,江泽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5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18年1月15日,江泽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黄河公司的债务15万元;
④江泽公司欠腾龙公司2013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腾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7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江泽公司支付腾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江泽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腾龙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江泽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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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江泽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哪个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