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甲以此方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甲以此方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ABC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在于财物性质。利用职务非法获取属于国家应得的公款公物的,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非法获取属于原属请托人财物的私款私物的,涉嫌受贿罪。
(1)本案甲和吴某二人合谋取得30万元,对此款是共同犯罪。关于款项性质和取得手段,关键是利用吴某不予查处的管理职权,30万元系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过路费中的一部分,本质上是国家应得的公款公物的,构成贪污罪。二人因属共同犯罪,数额整体计算,不以实际分赃计。(2)收取甲3万元,属于原属请托人财物的私款私物,成立受贿罪。(3)受贿后实施他罪,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尽管有手段和目的关系,但不属于“伪造后又诈骗”的牵连犯模型,不构成牵连犯。
多做几道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
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渎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