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

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

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国际司法协助

      《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8)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只有受送达人所在国也为海牙《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才考虑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上述规定第6项,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采取使领馆途径送达,只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上述规定第7项,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多做几道

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

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

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

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

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

B

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

C

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

D

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

B

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

C

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

D

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B

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C

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

D

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甲国T公司与乙国政府签约在乙国建设自来水厂,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保。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国货币大幅贬值造成T公司损失,属货币汇兑险的范畴 

B

工人罢工影响了自来水厂的正常营运,属战争内乱险的范畴 

C

乙国新所得税法致T公司所得税增加,属征收和类似措施险的范畴 

D

乙国政府不履行与T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国法院又拒绝受理相关诉讼,属政府违约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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