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 4000元/m。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 居室,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于 2004年 2月 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一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 2004年 2月 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 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 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 门让购房者求.3月 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 某乙以 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 3月 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 2005 年 5 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 遭到某丙拒 绝.某甲找到 A 公司交涉,A 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 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A 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 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 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不该动产”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不该动产”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 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 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林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 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2014年5月15 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 款总计6万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万元。
2014年5月20 0,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 0,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 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并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 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万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乙
2.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3.钱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5月20 0,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 0,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 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并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 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万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乙
2.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3.钱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请分析: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