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3年 5月 10日,某家具行与某贸易公司达成买卖 10套仿古红木家具的协议,约定双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后合同成立,但未约定家具的质量标准。家具行盖章后,将合同书寄给贸易公司盖章。贸易公司未盖章,即将 10 套仿古红木家具发运给家具行。家具行收到家具的当天,将家具卖给某宾馆。一周后,宾馆因购得的家具多处开裂而退货。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家具质量未达国家标准。
2013 年 7 月 10 日,家具行以家具质量不合格为由向贸易公司提出退货,贸易公司要求就此事进行协商,双方协商未果。家具行要求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遭拒绝。贸易公司的理由为:第一,本公司至今未在合同书上盖章, 合同尚未成立,故不构成违约;第二,双方未约定家具质量标准,也未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认定家具质量不合格。
在家具行要求退货的第三天,家具行的仓库因雷电起火,存放在那里的 10套仿古红木家具全部被烧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贸易公司的第一个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贸易公司的第二个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家具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1)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家具行与贸易公司虽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在贸易公司盖章前,贸易公司即:家具发运给了家具行,家具行也作出了接受的表示,故双方成立合同关系,贸易公司的理由不成立。
(2)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本案中.当事人对家具质量标准未约定,依上述规则应适用国家标准,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家具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所以贸易公司的理由不成立。
(3)应由贸易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啄的物或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本案中,家具质量不合格,致使家具行不能实现转售获利的合同目的,且家具行已提出退货,故家具的损失应由贸易公司承担。

多做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不该动产”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 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 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林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 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2014年5月15 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 款总计6万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万元。
2014年5月20 0,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 0,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 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并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 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万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乙
2.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3.钱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请分析: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