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英国法理学家哈特在其《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法律实证主义的主 要观点:法律是人类的命令;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体系是一个“封闭的逻辑系 统”,可以通过单纯的逻辑手段从既定的法律规则中推导出正确的判决。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阐释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并对其作出评价。
法律实证主义又称法律实证论、实证法学,是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其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强调 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主要观点包括: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法律与道徳不存在必然联系,法律即使不符合道徳,也依然具冇效力和权威,“恶法亦 法”;法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司法审判应运用逻辑从现有规则中推出判决,而不应考虑其他价值因素。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存在立场、方法、观点上的分歧,它在捍卫法律权威性的同时, 促进了法律科学的发展。但它也存在局限性,法律的价值因素在现实中无法回避,单纯的逻辑推理并不能保证在疑难案件中得到唯一正确的判决。虽然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权威的工具,无论法律的善恶,都要遵守与执行,但法律也有社会性,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法律是在解决社会现实的纠纷和冲突,要求法律在追求权威性的同时,也必须考虑法律内在的道徳性和伦理价值。因 此,法律实证主义有利于法律特别是良法的制定。

多做几道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界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 针对人们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
联系我国法治现状,论述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要求及意义。
某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牵某,在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讨论会上,论及政府有关民营经济的一些政策和管理措施时,对其所在市领导的某些做法大加批评,言辞颇为激烈。该市领导获悉后极为不满,并安排 其秘书对李某的通讯往来密切监控。1个月后,该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宣布将李某遮捕。
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分析李某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并说明依据。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暉,匿桥下。久,以为行过,既出,见车骑,即走耳。”释之奏当:“此人犯哗,当罚金。”上怒日:“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顷,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当是也。”(《汉书·张释之传》)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①何谓犯?汉朝对于犯啤给予何种处罚?2廷尉在汉代司法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及职责如何?
(2)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阐述这段史料提供的历史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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