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此知识点已停考)中国公民温先生任职于境内某市N公司,同时还在K公司担任董事,2010年个人收入如下:(1)每月工资18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5000元;12月份从N公司取得业绩奖励50000元,从K公司取得董事费20000元。(2)应邀到C国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14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100元;从C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7000元。(3)将解禁的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根据上述资料,回答{TSE}问题:{TS}2010年温先生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32175

  • B

    33500

  • C

    40875

  • D

    45475

D

2010年12月份从N公司取得业绩奖励50000元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5%-125=7375(元);每月工资和季度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5000-2000)×25%-1375]×4+[(18000-2000)×20%-375]×8=15500+22600=38100(元),2010年温先生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375+38100=45475(元)。自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

多做几道

下列所得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 A

    职工的加班费补贴

  • B

    独生子女费补贴

  • C

    托儿补贴

  • D

    按国家规定的误餐补助

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地点是(  )。

  • A

    收入来源地

  • B

    税务局指定地点

  • C

    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 D

    纳税人选择并固定一地

德国公民史密斯先生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受其任职的境外德国公司委派,来华对该公司在华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史密斯先生2015年10月1日来华,2015年12月13日离境返回德国,期间取得境外德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6000元;,2015年11月一次性取得中国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同月,史密斯先生委托律师出售其在德国的一辆房车,取得转让收入170万元,该房车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2015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A

    2000

  • B

    10000

  • C

    9650

  • D

    404000

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职员,公司代其负担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0月王某取得不含税工资45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当月应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

    30.93

  • B

    156.25

  • C

    294.12

  • D

    330.25

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有(  )。

  • A

    子女教育费

  • B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 C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 D

    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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