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李刚、王强两个自然人发起对深圳市万永实业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万永公司)的全面收购,从原股东A、 B处收购万永公司100%的股权,股权收购前,万永公司净资产为3700万元,明细如下:账面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0万元,盈余公积2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完成收购后,李刚、壬强的股本各为1000万元。股权收购后万永公司用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假设李剐、王强支付对价各为1700万元,合计3400万元。完成股权收购后.2015年6月1日,万永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以资本公积中的200万元转增股本,李刚、王强一人转增一半。2015年9月1日,万永公司再次作出股东会决议,以第一次转增股本后剩余的原盈余积累1500万元转增股本,李刚、王强一人转增一半。王强在2015年9月1日转增股本时应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 A
10
- B
15
- C
20
- D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