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下列有关共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2年)
- A
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
- B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 C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A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 D
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时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
- E
共有是数人事有同一个所有权
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下列有关共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2年)
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A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时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
共有是数人事有同一个所有权
(1)选项A:动产和不动产上均可以成立共有(不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2)选项C: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3)选项DE:共有是同一十所有权由多人事有,共有的所有权是一十而不是多个,仍然遵守“一物一权”原则,井不违背所有权的排他性。
多做几道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经管理人清理后发现,债务人财产120万元.欠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50万元,管理人报酬100万元,债务人财产因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2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破产费用为150万元,共益债务为200万元
债务人财产应当按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可以得到全额清偿
管理人报酬可以获得80万元的清偿
人民法院应当应管理人的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下列人员中,不能享有表央权的有()。
债权尚来确定,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
接受债权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有财产担保权的债权人
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通过重整计划
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
乙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乙银行和丙公司有权同时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如果丙公司已经向乙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丙公司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职权有()。(2015年回忆版)
决定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在破产受理前所设立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批准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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