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经调整)物权+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诉讼管辖甲、乙为夫妻(户籍所在地为H市大河区),二人于2004年10月以150万元的价格购置H市理光区彩霞路一套房屋,后因房屋距离工作单位较远,夫妻商议决定将房屋卖掉,但未找到合适的买主。2005年2月初,乙赴外地出差,住H市文化区的丙找到甲,称过去在乙带领下已看过该房,藤以160万元价格买下,甲不同意,双方经协商.甲独自决定以170万元价格出售该房。次日,丙支付给甲100万元,甲遂将钥匙交给丙。因产权证被乙存放在单位,所以甲提出待丈夫出差回来,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办完手续后丙再付70万元。同年7月初,乙从外地返回后得知该房屋价格已经上涨,遂找到丙,要求增加IO万元价款才能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丙不同意。同年8月10日,乙经甲同意以2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并在8月15日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丁找到丙,要求已入住的丙搬走。丙遴到法院起诉,告乙、丁侵害其所有权,并要求法院解除乙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丁反诉丙,要求丙搬出房屋。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丙,即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B甲在乙出差的情况下,向丙出售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C乙将房屋卖给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D丁要求丙搬出的请求有法律依据,法院应予支持E法院不应支持丁韵反诉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本案起诉时,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属于()。A甲B.乙C丙D.丁E甲乙共有3针对本案“一房二卖”的情形,下列关于本案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两个合同均有效B两个合同都已成立但均来生效c.甲丙之间合同有效,乙丁之间合同无效D甲丙之间合同无效,乙丁之间合同有效E两个合同都属可撤销合同4.根据昆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案一审的诉讼管辖法院()。A只能是H市中级人民法院B可以是大河区人民法院c.可以是理光区人民法院D.可以是文化区人民法院E只能是理光区人民法院
(2009年,经调整)抵押+合同原告:某市新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新业公司”)被告:某市海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公司”)第三人:某市银行1993年7月5日,海城公司与某市银行签订一份合作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同建造A大厦,银行负责A大厦后期资金的全部投入,约人民币1亿元左右,海城公司则将其已建成的B大厦抵押给银行。银行利息按现行利率加两个百分点计算,并保证每笔资金使用周期为一年半。银行的合作利润为资金实际投入量的10%。银行负责投入的资金由海城公司到其信贷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协议签订后,海城公司分9次与银行订立抵押贷款合同.但都未办理登记手续。海城公司前后共贷款1005亿作为银行的投资。同年12月10日,海城公司因资金缺乏,将B大厦卖给新业公司,每平方米售价为6580元。1994年3月1日,新业公司依约支付了定金和第一笔购房款8000余万元,并在同年11月底办理了产权登记。同年12月底,因房地产市场疲软,房价下跌至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新业公司认为,海城公司已将B大厦抵押给银行,但在出售时未告知这一情况,构成欺诈。新业公司遂以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B大厦买卖合同。银行在被追加为第三人以后,也提出海城公司在转让B大厦时未征得其同意,要求将B大厦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海城公司的借款。1海城公司与某市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有()。A.合伙关系B.投资关系C.抵押贷款关系D合伙与抵押贷款关系E共同共有关系2海城公司与某市银行约定将B大厦抵押给银行时,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此应当认定()。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可撤销C抵押合同效力待定D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E抵押合同成立,但抵押权未设立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所签订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海城公司将B大厦出售给新业公司未征得银行同意,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B海城公司将B大厦出售给新业公司未征得银行同意,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C.海城公司将B大厦出售给新业公司而未事先告知银行,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D海城公司出售B大厦束事先告知银行,因此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待生效合同E.海城公司与新业公司所签订的B大厦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合同4.下列关于银行、海城公司、新业公司三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正确的有()。A.银行对B大厦不享有抵押权,不能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对抗新业公司BB大厦的所有权已经属于新业公司,新业公司不能请求撤销B大厦的买卖合同C.银行对B大厦享有抵押权,可以以此对抗新业公司的B大厦所有权D海城公司对银行构成侵权E海城公司对新业公司构成违约
以下物权不得在同一物并存的有()。(2015年回忆版)
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朱某有房屋一套,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齐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齐某搬八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3个月内由来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1个月后,朱某又与不知情的周某签订合同,将谊房卖给周某,价格130万元,并为周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周某要求齐桌搬出该房屋。齐某遂与朱某、周某发生纠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效力及有关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1年,经调整)
朱某与齐某的买卖合同自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之日起失效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朱某将房屋卖给周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该房屋最终归周某所有
朱某和周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齐某可以起诉请求变更产权登记
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包括()。(2012年)
动产的善意取得
接受继承
接受遣赠
先占
罚没物的法定归属
甲出国在外,乙盗窃甲的汽车,之后将车出租给丙。则丙对汽车的占有属于()。
有权占有
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
他主占有
间接占有
8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同年9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9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作任何表示。同年8月29日,甲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个月,月租金应分别于9月15日、10月15日支付。同年9月20日,甲将汽车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5日内支付,汽车待租期届满时交付;此事,甲未征得乙、丙、丁、戊的同意。同年10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未能偿还,乙、丙、丁、戊诉至法院,法院对该汽车采取了限制措施,并将该汽车已抵押的事实通知了承租人庚。后戊感到抵押权诉讼过程繁琐并且费用过高,在诉讼过程中撤诉,并且对甲表示放弃抵押权。1有关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实现的先后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①乙、②丙、③丁B.①乙、②丁、③丙C①丙、②乙、③丁D.①丙、②丁、③乙E①丁、②丙、③乙2有关甲将该汽车出卖给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有权主张甲和王某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B.丙有权主张甲和王某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c丁无权主张甲和王某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D戊无权主张甲和王某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E庚无权主张甲和王某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3有关汽车所有权的归属以及抵押与租赁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经乙、丙、丁同意后,王某可以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得时间是尾款付清之日B.王某代甲清偿其欠付乙、丙、丁的债务后,可以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得时间是汽车交付之日C由于汽车已经抵押给乙,甲庚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D由于汽车已经出租给庚,丙即使已经办理抵押登记亦不得享有抵押权E甲庚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受丙、丁的抵押权影响4有关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戊已就甲所有的汽车享有抵押权,无权要求甲提供其他担保B.己和戊并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保证关系不成立c.己向戊单方面作出保证承诺,戊接受,保证关系成立D戊的撤诉申请,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提出E.是否准许戊撤诉,由法院裁定
甲运输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以其停车场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运输公司又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20辆大货车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两个抵押合同均有效
乙银行取得抵押权
丙银行取得抵押权
下列情形中,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有()。
甲委托乙保管名贵字画一幅,已交付
甲借给乙现金100元,已交付
甲赠与乙手机一部,已交付
甲将自己的汽车出租给乙,已交付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主合同履行期尚未届满
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3年)
抵押权是价值权
主债权消灭,抵押权随之消灭
抵押权仅能在不动产上设立
同一物上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留置权人受偿
同一物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