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整程序终止。(2011年)
- A
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 B
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 C
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批准
- D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 E
因客观原因影响重整计划执行,但又不至于因此中止重整计划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整程序终止。(2011年)
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因客观原因影响重整计划执行,但又不至于因此中止重整计划执行
(1)选项A:在重整期间,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后,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未经请求,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作出裁定)。(2)选项D:如果仅有部分表决组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批准。(3)选项E:管理人在监督期内发现债务人因主观过错或客观原因影响重整计划执行,但又不至于因此中止重整计划执行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多做几道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经管理人清理后发现,债务人财产120万元.欠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50万元,管理人报酬100万元,债务人财产因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2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破产费用为150万元,共益债务为200万元
债务人财产应当按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可以得到全额清偿
管理人报酬可以获得80万元的清偿
人民法院应当应管理人的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下列人员中,不能享有表央权的有()。
债权尚来确定,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
接受债权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有财产担保权的债权人
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通过重整计划
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乙银行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
乙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乙银行和丙公司有权同时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如果丙公司已经向乙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丙公司有权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得到优先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职权有()。(2015年回忆版)
决定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在破产受理前所设立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批准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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